2022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在弋阳县弋江镇西岗桥,盗窃一座祖师殿观音阁的千手观音铜像。5月18日,弋阳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被告人刘某某称“每月初一、十五都要去寺庙祭拜,好麻烦,搬家里去方便一点。”,遂用红色塑料袋将价值4000余元的千手观音铜像“拎”回家。案发两日后,被告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佛像保护的很好,搽的干净发亮,拜了两天警察就来抓我了。”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佛像完好归还。事发后,取得了被害人释某谅解。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评论:
佛说,你既然那么信佛,那就听话,好好闭关修炼。
我觉得每次取钱很麻烦,我可以卸一台ATM机带回家吗?
非法绑架佛祖罪
下次把方丈大师扛回来,天天为你自己念经,开光
如果拜佛有用,他就不用入刑了
她是如何做到如此优秀的
知道我佛如来为啥不保佑你吗?上香你嫌路远,你上哪门子香
佛得清闲几个月了,香火也断了,这事怪谁,唉,人生就是这样胡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