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伙小陈与小美(均为化名)系青梅竹马,两人一同长大,一同读书,并在长大后发展为恋人关系,谈婚论嫁。然而,因为双方父母对彩礼数额产生分歧,小美提出了分手。
为了挽回感情,小陈在分手后的3个月里,先后22次发送“1314”、“520”等带有特殊含义的红包,小美收下了红包,也给小陈的心里留下了一丝希望。
2022年9月21日,小陈远远看到,小美与新男友生活在他的房子里。这一幕,刺痛了小陈,他在次日凌晨发送了遗言,跳楼自杀。
小陈父母认为小美是导致儿子自杀的直接原因,起诉索赔51万。小美是否需要为小陈的自杀负责?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书里给出了答案。
挽回感情失败后跳楼自杀
小陈与小美都是柳州市鱼峰区某村村民,两人自小一起长大,2020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6月开始同居,2021年3月,购买了一套64.18平方米的房子,该房登记在小陈名下。
2022年6月23日,小陈与小美双方父母因彩礼数额存在分歧,小美提出了分手。分手时双方对此前购买的房屋进行处分,房屋归小陈所有,小陈补偿小美装修款15万,小陈已支付8万元。
小陈虽然表面上答应分手,但一直放不下,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9月21日期间,共有22次向小美发“131.40元”、“152.00元”、“52.00元”、“1314元”、“520元”等带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转账说明中注明暧昧的语句,小美都收下了。
本以为挽回感情有望的小陈,却发现,分手后的小美又找了新男友。
鱼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9月20日18点31分,小陈来到他的房子附近暗中窥探,发现小美与其男友一同生活在房子里。同日,小陈还尾随小美与男友外出。9月21日2点31分,小陈最后一次来到该小区,确认小美与其男友在屋内休息后离开小区。回到了暂住的小美的房子处,开始编辑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