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山东德州。一家长称给新生儿上户口时,孩子文化程度一栏标注了“文盲或半文盲”,该家长认为每个父母都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文盲或半文盲”有些过分。对此,派出所回应新生儿落户被标注文盲,新生儿落户时有些选项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家长介意的话是可以去掉的。
新生儿上户口被标注文盲
新生儿落户对于派出所来说,可能只是一项日常工作,但是对于家庭而言,是具有纪念意义和仪式感的,试问,有哪个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刚一落户,就被标注为文盲呢?虽然说,文盲并不应该被歧视,但在当下这个时代,也总不应该被鼓励和提倡吧。
就定义而言,新生儿虽然不认识字,但被划为“文盲或半文盲”也是错误的。文盲是指不识字并且不会写字的成年人。按照我国的标准是指年满十五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新生儿还没来得及长大识字呢,怎么就是“文盲”了呢?按照这个逻辑,新生儿还不会走路呢,那是不是会被认为是残疾人?
派出所的回应,反映出部分窗口单位服务办事的刻板思维。首先,新生儿落户是很常见、很重要的工作事项,应该在系统中有专门的分类,根据一些网友反馈,其他地方多数标注为“学龄前儿童”,说明这种标注不是不能修正的,系统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什么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标注?
再者,这系统肯定不是第一次用,这种问题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应该主动修改解决,免得发生这种不必要的谬误,平白无故地给家长添堵,等到户口本都出了,再说介意可以去掉,这不是浪费办事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