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一则处罚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被罚款30万元。
淄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51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发放虚假二手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淄博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张福强),因发放虚假二手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30万(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51号)。
农业银行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农业银行2022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248.68亿元,同比上升0.69%;归母净利润2591.4亿元,同比上升7.45%;扣非净利润2595.62亿元,同比上升7.64%;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02.48亿元,同比下降8.4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16.35亿元,同比上升13.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18.67亿元,同比上升12.96%;负债率92.12%,投资收益170.57亿元。
农业银行(601288)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及境外机构所在有关监管机构所批准经营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