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公诉方举证驳
历时13个小时,重庆市高院4月6日上午9点30分许开庭审理的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案(即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庭审在当晚10点30分结束。
2020年11月2日,家住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的张波将2岁的女儿雪雪(化名)、1岁儿子洋洋(化名)从15楼的家中摔下楼,致2名孩子死亡。
南岸警方侦查发现,这起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除张波外,还有其女友叶诚尘。
重庆市五中院经一审审理认为,张波、叶诚尘突破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据此,重庆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
张波表示孩子坠楼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
叶诚尘则表示,警方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杀害两个小孩的共谋内容,只是两人冲动的商讨,并没有想去实施,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对于他们的翻供及辩护人的辩解,出庭检察官通过一组组证据、视频资料予以回应。”
旁听人员表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认为该案庭审焦点有包括两被告人主从犯问题、取证程序等共7个,其中有3个已当庭进行回复。
4月6日22时3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