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离婚时才知媒婆私扣8万彩礼,媒婆:这是做媒的劳务报酬
近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例。
2022年6月,安徽的李某经媒婆黄某介绍,与广西女子罗某谈婚论嫁。
黄某表示女方要求支付彩礼20万元。
于是李某次日便将20万元彩礼钱转给黄某,并在当天,李某和罗某登记结婚。
谁知婚后不到两个月,因夫妻矛盾,李某提起离婚诉讼。
在开庭时,李某才知道,女方仅收到12万彩礼钱。
经过后续沟通了解,李某得知,其中不翼而飞的8万元彩礼钱被黄某扣下。
黄某表示,她作为某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人,介绍李某与罗某认识,并牵线做媒成功,所以收取了8万元作为此事的劳务报酬。
李某要求黄某返还8万元遭到拒绝后,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7万元及资金占用费。
法官说法
作为某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人的黄某,撮合李某和罗某结婚,并收取劳务报酬,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在这起案件中,反而是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这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在本案中,有一个关键的因素,是需要纳入考量的。
那就是黄某所持的婚姻中介公司执照及授权已经过期了。
很明显,黄某已经不具备办理婚姻介绍的合法资质。
所以,黄某介绍原告与他人婚恋,收取8万元婚姻中介费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且没有合法根据,属无效民事行为。